1、混凝土浇筑前应采用封口板对楼承板进行封堵。可采用通用Z型封口板,也可采用专封堵件,采用金属封口板应予压型钢板波峰、波谷处点焊连接。
2、楼承板边缘端部宜采用收边板,收边板应予铆梁点焊,其高度应为楼承板总厚度。
3、当设计要求施工阶段设置临时支撑时,应按设计要求在相应位置设置临时支撑。临时支撑可根据具体的工程特点采用设置临时梁或从下层楼面支顶等方式。临时支撑不得采用弧立的点支撑,应设置木材钢板等带状水平支摊,带状水平支撑与楼承板接触面宽度不应小于100mm。
4、临时支撑的上表面应与钢梁上表面在同一标高,并应考虑受施工阶段永久荷载作用产生的挠度。
5、临时支撑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应满足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当临时支撑采用从下层楼面支顶方式时,应保证下一层楼面板或楼承板的承载力和挠度满足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6、当组合楼板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前,不得拆除临时支撑,对裂缝控制严格的,组合楼板或悬挑部位,临时支撑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100%后方可拆除。